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

[對帝者誰]自經區條例顯示的決策者思維取向

自經區條例




我對自經區條例本身的解讀

1.決策者篤信自由貿易   
2.需極高效率,以達條例標準
3.持續過去國家資本主義模式






  簡單脈絡


  第一章 第四第六條
      主管機關為經濟部,地方可申設自經區,也就是
      中央=>地方  
      地方=>中央
      兩種管道,而自經區本身自設管理機關,設立後將擁有大部分自主權,此乃權
  力下放,力求上游只有一"單一窗口"使高層不致過度肥大。

  但若再加上經費自主,對地方而言,無疑是分權、灌政績的最好手段!



  第二章 第十三條
      自經區的選定地也有兩條途徑可循,
      一,既有的各特殊條例(各效率不彰的園區)所圈之地
      二,中央和地方政府另外選定之區域

  換言之,將已浮濫的園區土地再賣一次;往好處想,可視作對既有園區的再利用。





追求時效

 
 第二章 第十五十六條
      示範區計畫擬定上呈後,各級相關單位應於90日內審議完成
      地方政府受理(各園區可自行擬議提案)應於15日內審議完成
      (在修改建議中由15日修正為30日內)

  若一現有園區想升級成自經區,在提案後,理論上最久只會經過15+90天,不到四個月。






  
  第四章 第三十一/三十二條
      延續早年投資抵免應繳稅額概念,而今投資自經區者,前三年盈餘股利
  免納入所得稅計算
      (以上是只現有園區升級;若是全新劃定的區域則延長為五年

  自然人方面,現行稅制是在台居留>183 Days 者,負擔會大幅加重至超過本國比
  例;而在自經區內居留>183 Days,若經判定屬專業人士且執業重心不在台灣者,
  其薪資或執行業務所得僅以半數納入所得總額課稅,此適用期間為初次來台起算
  三年內,三年後回歸現行稅制課稅。

  當然其他還有視作境外而予以的稅務優惠,但僅此條目是期間限定。



 
  第九章 第七十三條
      十年後,這條例作廢。

  有點搞不清楚是退場還是進一步裹脅機制;可能是延長或變相加稅(挾持土地
  資源?)
若說會全部就地合法化,亦不意外。(拿回土地當境內資產再賣一輪)

  但我想強調,十年內或說最多八年內,必須幹出績效,不然整個計畫就解散。




一些釋疑解惑



 
  第三章 三十條
      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低區人民關係條例商務居留置多一次可申請三
  年,期滿得延期兩年,這是去年修改的,而原本為四個月。

  這裡的問題是沒有定義"一定規模",官方也沒有說明"高階管幹"的標準;
  為何呢?(硬性指標會得罪人,同時硬性指標容易浮濫)



  
  第六章 第四十九~五十三條
      醫療機構的董事開放外國人擔任;制訂適當比率得以聘僱外國醫事人
  員,而此示範區為與歐美醫療先進國家接軌,故此指之外籍醫事人員不包含陸
  港澳地區人民。
  示範區內需登記為國際醫療機構,不含在全民健保中,非登記於國際醫療機構
  之本國醫師不得在該機構從事業務;按總收入上繳一定比率做為特許費。

  在沒有健保涵蓋下,自經區國際醫療機構會打擊國內民眾權益?
  確實,由於設備、租稅、土地優惠,加上國際接軌,很可能吸走國內高端醫療
  設備的人才與資金,但所謂的醫療產業發展與全民健保福利本來就是兩件應該
  拆開來論的事啊。





總論
    自經區通篇條例充斥要快/要好/要低管理的心態,包含租稅誘因、行政手
  續簡便化的措施,就是要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建立起自經區形成效應。

    但是,是什麼效應呢?
    確實,在許多方面台灣是相對封閉、保守的,台灣其實屬於相對不自由的經
  濟體,體質也欠佳;可這種需要犧牲、決心才能治癒的慢性病,今天突然要打強
  心針促進復甦。
    你會不會懷疑這針裡其實有嗎啡?
  
    現實是,台灣國土規劃大法至今躺在那(劉兆玄時已說非定不可),立院空
  轉、行政效率低落,而自經區條例此時要地、要效率、要自主,若不是國中國就
  只能是癡人說夢了。
    馬政府是否有點光緒帝心態(一紙昭令下,滿朝旌旗異)
   


    提振經濟?
    勞資對立、產學斷層、技職空洞化產業無法整併

    台灣經濟像在原地踏步走十年的人,又飢又渴,不動產負擔背在背上逐漸耗
  盡體力體質,此時,決策團隊端出來的一大盤"乾炒牛河",你吃得下去?


  
    長遠的體質調整與人力資源提升未見套路,一昧開放再開放,是對的?

    高層硬要搞大政績,盲從過往產官合作概念,硬跟上海模式強碰強;  
    第一波選定之八個區位,是港區,有需要、也可利用,但否過多了?分散
  效果。再加上既有園區升級,自經區條例會不會反過來變成"非自經條例"?
  屆時全島都是自經區,反而是非自經區的地方更顯稀有。

 

最後截一個圖



  問題就在這裡,你說了,你也寫了,但是人民信嗎?

  你,自己信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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